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追究。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办事处通过印制《致城区居民一封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竹的意义、规定,使禁燃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共印制《致城区居民一封信》1000份,悬挂标语50幅,发送信息2000条。 三是扎实开展整顿。组织综治办、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销售企业、个人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整顿,令其限期处理剩余库存,实现了1月1日起在禁燃禁放区域内无销售网点。 四是强化日常管理。以村、街为单位,实施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每个居民小区、居民组有专人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对有红白事的住户提前介入,做好不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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