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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屋转让手续费降低,另有多项收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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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8 20: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规定,省发改委、财政厅下发通知,就房屋转让手续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定期检验费范围、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专利收费进行了规范,多项收费减少,新政策从9月开始实施。
  9月26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房屋转让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屋转让手续费调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收费标准比以往大幅降低。

  据介绍,房屋转让手续费分为住房和非住房转让手续费两类。其中,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由3元降为2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由6元降为4元,其中首次交易的房改房每平方米由3元降为1元。新建商品住宅的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的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为新建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由不超过成交价的0.3%降为不超过0.2%收取,由转让方承担;存量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由不超过0.5%降为不超过0.3%收取,由双方各承担50%。如果存在交易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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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住房和非住房转让手续费大幅降低,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房屋转让;小微企业房产转让项目;企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发生房屋产权转移,以及税务部门给以免交契税等税费优惠的房产转让项目免交房屋转让手续费同时,取消房屋抵押手续费、房屋租赁手续费。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求,各收费单位应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在本单位网站醒目位置及收费窗口同步公示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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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交易手续费

住房交易手续费更名为房屋转让手续费,并调整为行政事业收费,由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费。


收费标准:


一,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其中,首次交易的房改房每平方米1元。新建商品住宅的转让手续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交易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非住宅房转让手续费。新建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由原不超过成交价的0.3%降为不超过0.2%收取,由转让方承担;存量非住宅房转让手续费由原不超过0.5%降为0.3%收取,由双方各承担50%,交易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低于此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三,下列情况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


1,经济适用房(控制面积以内)、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


2,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房屋转让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


3,小微企业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小微企业范围,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4,企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发生房屋产权转移,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对税务部门给以免缴契税等税费优惠的房产转让项目,免交房屋转让手续费。


取消房屋抵押(典当)手续费、房屋租赁手续费。


四,各房屋交易机构应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各收费单位应该在办单位网站醒目位置及收费窗口,同步公示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按照国家收费收支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在指定的网络平台上,按时在线报送年度收费情况,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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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一: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专利阀门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二: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000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 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盈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旧办法: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单位在费减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


三: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个人或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8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70%


(旧办法:当事人为一个个人的,申请费、实审费、年费减缓85%,维持费、复审费减缓80%;当事人为单位、两个以上的个人、个人和单位的,申请费、实审费、年费减缓70%,维持费、复审费减缓60%。当事人为两个以上的单位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四: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实现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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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取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其中的定期检验费仅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下收费项目下的定期检验费,不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费和按检定周期实施的计量检定收费。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安机关在办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时,向申请人收取通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100元;公安机关在办理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向申请人收取通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20元。收费单位应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郑州现行的往来台湾通行证为纸质证件,收费标准为3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为20元/项;多次有效签注为1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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