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光山县公安局持续开展“断卡行动”,精准研判,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打击非法开办贩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3月份至今,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人,行政处罚6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案例一: 
2024年1月,犯罪嫌疑人熊某为谋取利益,在明知他人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使用自己实名注册的手机号,在“上线”的指示及安排下,冒充某宝客服、某飞机场客服、某培训机构客服等身份,拨打“上线”提供的客户电话,并以领取礼品、改签机票、退培训费用等理由,骗取客户信任,致使客户被“上线”拉入“刷单”群内实施诈骗。 3月19日,光山县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熊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4年04月,犯罪嫌疑人黄某为获取利益,在明知提供本人的银行卡给其朋友桂某可能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转移资金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借出,为转移非法资金提供帮助。 5月10日、5月16日,光山县警方先后将黄某、桂某二人抓获。目前,二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2024年3月,居民刘某因资金需求在网上申请贷款,后添加对方的微信,对方表示只要把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刷流水”就可以办理贷款了。刘某因用钱心切,就答应了对方的要求。随后,刘某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并按照对方要求将转入的两笔资金转出至对方指定的银行卡上。 5月30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因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被光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河南法制报市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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