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龙山湖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和《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信价房【2017】18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要求,经现场查看、价格成本调查等程序,拟定龙山湖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机动车30分钟(不含30分钟)—1小时以内(含1小时)每次收费5元/车,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全天停车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车。 二、免费停车时间为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 三、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抢险车不收费。 四、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收费标准上减半。 五、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接待停车不收费。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7月26日前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yang810915@163.com 电 话:13903970544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光山县发改委 2023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