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公安系统开展“豫筑平安”行动以来,光山公安交警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用实际行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月8日3时25分许,我县辖区内发生一起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二轮电动车沿光潢新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光山县十里镇高大店村曹店组路段处,将路边行人孙某撞倒后逃逸,造成孙某当场死亡。
接警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亡人事故侦查机制,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经勘查,民警发现现场有少量车辆散落物,随即调取事故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在潢川、光山两地正追反查肇事车辆轨迹。在视频侦查大队协助下,民警很快锁定肇事嫌疑人身份信息。
5月8日8时许,办案民警赶到嫌疑人刘某家中,发现其面部有明显伤痕,经仔细查找,在其家中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车,疑似肇事车辆。经比对,事故现场散落碎片与车身破损部位基本吻合。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历时近5小时的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据刘某供述,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其担心电动车电量不足,于是关闭车灯行驶,导致未能及时观察到路边的行人孙某,最终酿成悲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谨慎驾驶,认真观察路况。发生有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后,请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置。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光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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