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我县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现将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二、我县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范围 (一)弦山街道办事处:第一区域:东至弦山路,南至滨河北路,西至西三环,北至光马路;第二区域:东至兴隆路,南至光马路,西至G230,北至弦山北路与兴隆路交叉口;第三区域:东至杨墩四中,南至原杨敦乡政府家属院,西至五岳干渠,北至S337。 (二)紫水街道办事处:东至大广高速G45,南至滨河北路,西至弦山路,北至董冲。 (三)商务中心区:东至兴隆路,南至九龙西路,西至西三环,北至上官岗刘湾村民组三里桥梁小湾。 (四)十里镇:东至王岗街道以西,南至董冲以北,西至西三环,北至G40。 (五)寨河镇:镇政府所在地:G312转盘至新街口,G230龙门口至张高头,东一街、东二街、东三街、东四街、东五街,正大街、文化街,新一街、新二街。耿寨街道。吴寨街道。 (六)孙铁铺镇:镇政府所在地:东至刘乡村界,南至刘乡村界,西至孙铁铺村界,北至振兴街。卧龙台集镇。 (七)槐店乡:乡政府所在地:东至项南铁路桥,南至铁路立交桥,西至S018线毛墩小桥,北至槐香园南入口。盛湾、王寨、冯畈三个社区及望城村区域。 (八)泼陂河镇:镇政府所在地:东至泼河水库东干渠,南至泼河水库坝头,西至大广高速,北至泼河高速出口。椿树店集镇。钟鼓楼景区。 (九)晏河乡:乡政府所在地:东至郑八洼液气站,南至乡敬老院,西至刘畈村刘西组,北至韩畈村部路口。河棚街道:东至河棚老加油站路口,南至晏南路路口,西至河棚中学,北至余自建加油站。李新集:南至李畈水库桥旁,北至李畈村部路口。 (十)白雀园镇:镇政府所在地:白雀街道全部,新华村全部,李寨村东部(孔油榨),土庙村东南部,杨寨村全部,罗山村东部,沿河村全部,莲花村西部(莲花冲),岳寨村西部,老山村东北部(叶石包子),杨围孜西部(三里桥)。雷堂集镇。双轮集镇。新光桥集镇。 (十一)砖桥镇:镇政府所在地:东至临仙河,南至院士桥,西至将军路,北至将军桥。高陌集镇。 (十二)凉亭乡:乡政府所在地:东至凉白路喻庄小桥,南至凉八路凉亭村文化广场,西至凉泼路曹洼驾校,北至凉砖路朗洁公司小桥,西北至光明路凉亭村卫生室,西南至毕店路刘坳小桥。 (十三)北向店乡:乡政府所在地:东至文北路(含路东侧)及S337沿线两侧到春江花木,南至盛河向楼桥含千里园社区,西至西环路,北至粮库门前路(含路北侧)。刘店集镇。 (十四)罗陈乡:乡政府所在地:东至张楼村界,南至杨忘村界,西至周湾村界,北至陈岗村界。百步集镇。韩岗集镇。周湾集镇。 (十五)马畈镇:镇政府所在地:东北至徐寨路口、水泥厂,南至马殷路小桥,西至S337,北至王乡路口。塔尔岗集镇。王屠店集镇。 (十六)仙居乡:乡政府所在地:东至袁湾村路口,南至滕岗路口,西至张湾村路口,北至高速路口。长兴镇集镇。北新街集镇。徐湾集镇。 (十七)殷棚乡:乡政府所在地:东至殷棚村姜洼村民组(五岳水库上游),南至老养老队刘洼村民组,西致殷棚村付洼村民组(消防队),北至殷棚村板树坡村民组,西南至陈店村民组新大桥西头。 (十八)斛山乡:乡政府所在地:东至范乡路口,南至梅岗村界,西至付岗路口,北至张老湾村界。蔡桥集镇。张棚集镇。斛山村集镇。 (十九)文殊乡:乡政府所在地:东至S018,南至文殊河,西至文河路,北至光南路。南王岗集镇。东岳村景区。 (二十)南向店乡:乡政府所在地:陈畈测速卡口至晏洼村红绿灯路口沿线(包括鑫仓花园小区、陈明强小区、浪州广场);转盘至中心村部沿线(包括老食品街、农贸市场延伸至黄畈村小桥区域、东一街、东二街、东三街),西至农行所在府后二街(包括红星桥街道、西河人家小区)。何畈集镇。天灯集镇。 (二十一)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东至老街,南至扬帆新桥头,西至东门游客服务中心,北至闸晏公路与七洼交叉路口。 (二十二)火车站管委会:东至火车站候车厅及管理房,南至火车站派出所,西至停车场,北至胡店村道。 三、凡划入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辖区内日常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任务。 四、需要新划入城市化管理区域的,由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另行向社会公布。 本通告自2023年3月16日起实施。 光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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