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黑校车”?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黑校车是以盈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员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
近日,接群众举报,光山县寨河镇境内有“黑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学现象,县教体局、应急局、交通局、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寨河镇辖区设卡布控,成功查处一起“黑校车”超员载人违法行为。
2023年2月16日上午8时许,工作人员在寨河镇街道某幼儿园附近将一辆“黑校车”当场查获。经核查,驾驶员闻某驾驶号牌为豫SB**12的小型普通客车,核载人数8人,实载12人(10名幼儿,1名老师,1名驾驶员),该“黑校车”未取得校车资质,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和超员载人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驾驶员闻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闻某作出合并罚款10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1、不具备校车营运资质
校车实行登记许可制度,对获得营运执照的校车在安全技术检验、行驶路线、时间、管理制度和责任保险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但是“黑校车”却不受这些规定的限制,可能存在不按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人不具备从业资格等“带病”上路现象。这些都成为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
2、存在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有些“黑校车”车主或拆除座椅换成木制小凳,或擅自在座位通道加座。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另外,车内人员拥挤,通风通气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学生的逃生难度,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3、存在承运人责任保险问题
“黑校车”为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一般不办理承运人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4、驾驶人驾驶技术无保障
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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