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总计29.8亿元。其中,信阳市全辖获分配金额总计31939万元。
附补助资金分配表(信阳):
通知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市县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该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科目。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四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 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第四类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根据国家现有政策,我国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特别是特困家庭,为其提供廉租住房或廉租房补贴,以实物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形式解决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出《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同年,建设部、民政部发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 200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包括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等。以此为开端,我国开始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随后,各项政策措施对保障房建设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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