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行为的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落实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光山县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协助县政务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监督评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以及关心光山县政务服务工作的社会人士均可报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四)实事求是,自愿担任,遵守社会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六)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的,因违反治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2.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主要职责 (一)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窗口等功能设置,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设、多渠道评价、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明查和暗访。 (五)接受县政务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选聘途径 个人报名或有关组织推荐相结合。 (二)自愿申报 1、个人报名:携带《光山县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体验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光山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有诉即办”窗口,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2、组织推荐:通过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其他相关单位推荐,填写《光山县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体验官)报名表》(附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光山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有诉即办”窗口,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地 址:光山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有诉即办”窗口 联 系 人:张钰翔 联系电话:15137690568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县政务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及时组织资格审核,在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四)公示 对拟聘任人员在县政务服务大厅LED大屏及“光山政务服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如有实据显示相应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拟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将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公示后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由县政务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聘用并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聘期两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 五、其他 (一)政务服务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无偿性质,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劳务报酬。 (二)聘期内,监督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适应履行职责的,可以提前解聘。
附件:光山县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体验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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