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连日来,根据信阳市《关于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光山县公安局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全警动员,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攻坚战。 在开展禁售禁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光山警方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故息。自1月23日通告下发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查处涉及烟花爆竹案件6起,行政处罚7人,收缴烟花364件,爆竹632万头。 1月25日晚(农历腊月23日小年夜),白雀园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在辖区巡逻时,白雀园镇冯寨村居民冯某银、汪河村居民黄某炉为图喜庆,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巡逻民警闻声赶至,将二人当场查获,冯某银、黄某炉到案后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均被光山县公安局依法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
同样是1月25日夜,县公安局督导组在全县巡查禁售禁放工作时,发现孙铁铺郑鹏村冯卢洼组有村民正在燃放烟花爆竹。孙铁铺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查获冯某某正在家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将冯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冯某某因回老家与家人团聚过小年,燃放烟花爆竹以示庆祝。民警现场对冯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冯某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保证今后将严格遵守禁燃规定,积极向亲戚朋友宣传燃放规定。
为全力做好双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各派出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局禁售禁放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民辅警入户宣讲《信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车载喇叭在商业区、广场、居民区、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巡回播放禁售禁放内容,同时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线上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近日,晏河乡辖区一商店老板在受到派出所广泛宣传后,第一时间响应号召,主动将自己店铺库存的火柴炮、彩珠筒等九箱烟花爆竹上交至晏河派出所,以实际行动支持“禁售禁放”工作。
春节临近,请大家严格遵守信阳市《关于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做到不销售、不储存、不购买、不燃放,家中如有库存烟花爆竹,应第一时间上交至辖区派出所,共同营造安全、文明、详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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