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8时40分,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铁骑队在城区弦山大道光马转盘路段巡逻时,对一辆中型客车进行例行检查,该驾驶员现场未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虚报身份证号企图蒙混过关,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口头传唤至光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接受询问。 经调查,该驾驶员叫徐某平,男,现年52岁,光山县仙居乡街道人,其于2015年在广东省珠海市因交通违法被珠海市交警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
现查明,11月18日8时30分,徐某平驾驶豫S76***号中型客车参与营运载客,其行为系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光山县公安局对徐某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来源:光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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