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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规房”仅剩“一年时间”,除这两种以外,全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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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4: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下,农村土地改革已经算是进入了一个不小的高潮,很多以前拿不准的农村土地以及房屋的问题,在今年也都得到了合理的解决。考虑到农民的实际利益,对于以前说无法确权且很有可能全部收回的房屋,今年年底国家又给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以前会被回收的两种宅基地以及房屋,明年有望被确权!

第一种:没有审批手续,但是符合当时建房规定的

由于历史原因,直至今日农村仍有很多没有建房手续的房屋,这样的房屋在建造时如果没有违反当时国家对农村建房的要求,那么只要补办好建房手续,就可以被确权。

第二种:缴费后的耕地建房

按照正常情况来讲,农民是不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在耕地上建房的,但是考虑到以前农村比较松散,大部分农民都在耕地上建过房屋,所以为了农民的利益着想,国家决定:建房时已经缴纳过费用的房屋,不予拆除,可以继续使用。

除了以上这两种房屋农民今后可以正常使用以外,针对农村面积超标的房屋国家也决定本着“能不拆就不拆”的原则来进行管理。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农民可以选择付费使用,也可以主动退出。

但是惠民是惠民,国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还是不能打破!

所以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的房屋照拆不误!

1、基本农田上的房屋,我国法律已明确强调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属违法行为,不仅房屋要被拆除,建房者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农村五保户或者其他绝户的老人去世后留下来的房屋,为避免浪费将被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

3、长期闲置,无人居住和管理的房屋也将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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