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水经注》载:“淮水,东经浮光山北,亦曰扶光山,即弋山也。”《太平寰宇记》载:浮光山“周回二十里,俯映长淮,每有光耀,因名光山”。“光山”之名由此而得。
【沿革】
夏、商时期,光山属古扬州,地处古扬州西北境。西周时为弦子封国,故称“弦”;春秋为弦国地,楚成王十七年(前655),楚国灭弦国,地属楚国。
秦代,光山属九江郡。汉沿秦制,在原古弦国的疆土置西阳县、轪县,西阳县治所在今光山城西20里,江夏郡亦治此;轪县治所在今光山仙居北40里。
三国时,光山属魏。魏文帝曹丕于黄初三年(222)二月,立弋阳郡,与西阳县同治西阳城,为信阳市设郡(治所在信阳境内)之始。西阳、轪俱隶属于弋阳郡。
晋代,晋武帝司马炎太康十年(289),封汝南王司马亮次子司马羕为西阳公,晋惠帝元康元年(291),进封西阳公为西阳王。晋成帝咸康四年(338),徙豫州于西阳,以西阳郡治所为豫州治所,州、郡、县共治西阳城。豫州为信阳市设州(治所在信阳境内)之始。
刘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448),在西阳、轪二县境内,新立茹由(治所在今县南)、乐安(治所在今县西)、光城(治所在今县城)3县,统隶属于弋阳郡。
隋代,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在光山境域,撤去光城郡、宋安郡,以光州领光城、乐安等县,仍以光城为光州治所。开皇十八年(598),改光城县名为光山县,“光山县”之名自此始。光山县治与光州治共处光山县城。
唐代,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析乐安恢复宋安县,并在宋安置弦州(治所在今县城)。唐太宗贞观元年(627),撤销弦州、宋安县,其地并入乐安县。唐睿宗太极元年(712)迁光州治所于定城(今潢川县南城),辖定城、殷城、固始、光山、乐安5县。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改乐安县为仙居县。
五代十国时期,光山县属光州。宋代,光山县仍属光州;徽宗宣和元年(1119)光州升为光山军,领属如故;南宋建炎元年(1127)仙居县并入光山县。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为避金国太子光瑛讳,改光山军为通化军,改光州为蒋州,改光山县为期思县,不久复名。
元代,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光州改属汝宁府,领定城、光山、固始三县。明代,太祖洪武四年(1371)光州改属中都临濠府 (治今安徽省凤阳县),洪武十三年(1380)仍属汝宁府,光州领三县:固始、光山、息县。清雍正二年(1724年)升光州为直隶州,领光山、固始、息县、商城四县。
中华民国成立后,省下设道,废州改县。1913年改光州为潢川县,光山、潢川等县先后直隶于豫南道、汝阳道。1932年,省、县之间设置行政督察区(河南省政府派出机构),在潢川设立河南省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光山、潢川、固始等8县。同年11月,析光山南部5个里17个保1500平方公里,合湖北省麻城县3个区,黄安两个会,立经扶县(今新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光山县隶属于潢川行政专员公署。1952年11月10日,潢川专区并入信阳专区,光山县隶属于信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1998年6月,国务院批准信阳撤地建市,光山县隶属于信阳市至今,县人民政府驻紫水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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