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微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278|回复: 0

【提醒】见到这种人,立刻报警!

[复制链接]

330

主题

333

帖子

307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078
发表于 2017-9-27 10: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在K870次列车上,民警发现一男一女蒙头大睡,对穿着单薄的婴儿漠不关心,十几个小时不抱也不哄。盘查物品,发现未携带婴儿换洗衣物。经突审,嫌疑人承认婴儿是用来贩卖的。
e2ed278415e912c3caab0935bc3b05b6.jpg

民警巡查发现异常
这两人呼呼大睡
却不管身边的幼儿


民警问孩子哪天出生的
“父母”却答不出来
01669f5d024b198a87003c1247433f7b.jpg


民警突击审讯
最终真相大白
果然是被拐儿童
1af4ecd720c9fa8deb048a52f126b8d6.jpg


见到这种人,坚决、果断、立刻报警!
拐卖儿童最高可判死刑,收买也要追究刑责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婴儿3人以上,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造成儿童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收买被拐卖儿童一律追究刑责。

这些情况,被拐儿童可能就在你身边

1. 长途汽车、火车上,孩子昏睡10个小时,不吃饭不排便,大人神色鬼鬼祟祟。
2. 孩子连哭带闹,大人无动于衷或神情紧张。
3. 孩子哭着找爸妈,大人回答:“别哭,一会就带你去”…

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http://qgdgxq.mca.gov.cn/wsxq/wsxq/toMain.do请让更多人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光山微生活 ( 豫ICP备15029603号 )

豫公网安备 41152202000006号

豫ICP备15029603号

GMT+8, 2024-11-26 07:52 , Processed in 0.075727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