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撐把花_SU1Nb 于 2017-6-14 14:19 编辑
环保也有“月考”啦!
河南省首份环保“月考”新鲜出炉!
6月12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河南省2017年5月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排名结果通报,这也是其首次公布我省各地市环境指数的月考核排名哟。
这次不仅是空气质量排名哦!!
通报从大气污染防治、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方面对全省各省辖市、直管县及省辖市所辖各县(市、区)进行了排名,分别给予奖罚。
一、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 基于此次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排名,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对省辖市重点工作综合考评结果:
奖 位居前3位的济源、安阳、开封和永城市、固始县给予全省通报表扬,并在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中给予3分的加分奖励。
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考核排名有较大提高的平顶山、商丘、焦作、邓州市、鹿邑县、固始县6个市县全省通报表扬,并在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中给予1分的加分奖励。
罚
对位居后3位周口、三门峡、洛阳和新蔡县、兰考县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在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中给予3分的扣分惩罚。
对考核排名明显倒退的新乡、许昌、漯河、驻马店、汝州市、滑县、新蔡县等7个市县提出警示,并在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中给予1分的扣分惩罚。
二、地表水水质考核结果 依据5月份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指数排名结果,结合水质变化情况,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奖
对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指数排名居前列的平顶山市、南阳市、汝州市、固始县以及水质同比改善幅度较大的漯河市、郑州市、新蔡县给予全省通报表扬;
罚
对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指数排名居省辖市后3位的鹤壁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和省直管县(市)后2位的鹿邑县、滑县,以及5月份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同比恶化的洛阳市、鹿邑县、巩义市、永城市、兰考县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在集中供热供暖、推进燃煤散烧治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等方面,均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的情况。
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商丘市、济源市、长垣县、汝州市等市县能够严格落实工地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预算管理制度,城市清洁行动开展较好;濮阳市18条主要道路、高架道路未实行机械化洒水,154辆建筑垃圾运输车未实现动态监控;郑州市、三门峡市一批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未落实相关管理制度;新蔡县建筑拆迁工程和水利施工工程扬尘防治预算为零。
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方面,焦作市32台10蒸吨以上65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4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以及1家钢铁、6家水泥提标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辖区50%以上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工作已经完成,完成年度99%的黄标车淘汰任务;新乡市剩余6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工程未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仅完成年度总任务的5%。
对比4月和5月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排名结果,在省辖市中,济源市、安阳市、开封市仍居前3位,平顶山市由第18位上升至第8位,商丘市由第14位上升至第4位,焦作市由第11位上升至第5位,信阳市由第13位上升至第7位,濮阳市、南阳市也有所上升。周口市、三门峡市、洛阳市3市考核排名结果仍居靠后位次,新乡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郑州市、鹤壁市排名均下降。
在省直管县(市)中,永城市由第3位上升至第1位,邓州市由第10位上升至第6位,鹿邑县由第8位上升至第4位,固始县由第5位上升至第2位;兰考县仍居靠后位次,汝州市由第1位下降至第5位,滑县由第2位下降至第7位,新蔡县由第6位下降至第9位,巩义市排名也有所下降。
与2016年5月相比,多数市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有所改善,改善幅度前3位的省辖市和前2位的省直管县(市)为漯河市、鹤壁市、郑州市和新蔡县、滑县。6个市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出现恶化,分别是三门峡市、洛阳市、鹿邑县、巩义市、永城市、兰考县,其中三门峡市还存在地表水重金属污染问题。
与2017年4月份相比,改善幅度前3位的省辖市和前2位的省直管县(市)为鹤壁市、洛阳市、新乡市和兰考县、新蔡县。濮阳市、漯河市、邓州市、长垣县、鹿邑县5个市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出现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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