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晨曦520 于 2017-4-25 14:47 编辑
今年底将基本完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确权后对农村房屋政策变化很大 是近十几年变化最大的一年 比如建房审批严格化了 房屋建设规范化了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房回收的变化
啊~我的妈呀 ! 房屋要回收! 到底咋回事, 快来一起看一看 为解决农村房屋闲置问题, 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国家将加大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 那么哪些是违法农房呢? 大家注意了! 01 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比如村五保户的农房。 02 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03 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允许翻修,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 04 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不得超过300平米,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05 一户多宅的农房。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 06 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 07 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一经查实予以回收,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08 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 09 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不被国家允许,一经发现予以回收。 10 以上就是农村房屋新政策下 十种将被回收的农村房屋 这些农房的户主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老家有房子的朋友们要注意了 不过大家也不要太激动~ 只要你的房子合理合法, 就不会被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