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已于2024年8月3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施行,是构建城市生态系统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回答了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依靠谁、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为我市城市生态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遵循。当前,我市正在打造鄂豫皖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大别山(豫南)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长三角产业协同创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城市功能定位上面临重大机遇。《条例》的制定和出台,从法律层面彰显了我市坚定不移发展城市绿化、高标准建设生态宜居花园城市的信心和决心。《条例》作为我市园林绿化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紧紧围绕花园城市建设,总结提炼了我市多年来园林绿化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探索成果,加强了规划控制、优化了建设程序、强化了保护管理,从科学性、前瞻性、发展性的角度,对城市绿化领域的方方面面予以明确。《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其中,《条例》第七条中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第八条、第九条从宣传、投诉、奖励等角度,提高全社会的爱绿植绿护绿意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培育信阳特色树种和花卉品种”“推广种植市树银杏、市花桂花,建设具有信阳特色的公园绿地和景观道路”;第三十条以列举的方式,对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九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立足我市实际,对上位法或者我市其他地方性法规没有设定处罚的一些行为,设置了相应的罚则。《条例》的颁布施行,既回应了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又为规范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强化城市绿化管理手段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对进一步增强全民保护绿化的法律意识、推动我市城市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城市绿地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城市可持续发展。我市将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条例》对城市绿化建设事业的引领作用,加大建设力度,提升管理水平,保护绿化成果,努力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美好愿景。 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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