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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在原有的10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的基础上,县司法局决定公开再选聘20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以下称“特约监督员”)。为做好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范围为光山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家、热心市民群众等。(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或受到刑事处罚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二)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敢于坚持原则,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沟通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三)热爱光山、关注光山发展,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建言献策;年龄在十八至六十五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法律或相关专业背景,光山县户籍或在光山县长期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积极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提供问题线索,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反馈;(三)按时、按要求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现场检查、案卷评查、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四)积极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特约监督员属于无报酬的社会志愿活动。特约监督员每届聘任期限为2年,聘期满自然解聘。特约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光山县司法局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按要求对人员资格进行考察、审核,并将选聘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请县司法局党组批准同意后,颁发聘书。填写《光山县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近三年来履历材料,并于9月10日前将本人《报名表》和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gsxfzzfb@163.com)。光山县司法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拟聘请的特约监督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选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光山县司法局名义向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 光山县司法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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