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区道路通行和停车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现对我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违法停车严格管理,具体路段公示如下:
序号 | 道路名称 | 路段起止 | 1 | 紫水大道 | 交警大队门口至槐香园 | 2 | 光明大道 | 牌坊路口至滨河北路口 | 3 | 弦山大道 | 交警大队门口至滨河北路 | 4 | 正大街 | 北头农行路口至南城广场 | 5 | 司马光路 | 大广高速路口至西三环 | 6 | 海营路 | 公安局门口至弦山路光马转盘 | 7 | 九龙路 | 东三环至西三环 | 8 | 光辉大道 | 东三环至兴隆路 | 9 | 滨河北路 | 东四环至闸晏路 | 10 | 兴隆路 | 弦山路口至光辉大道路口 | 11 | 牌坊路 | 东三环至西三环 |
所有机动车在本次公示的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不在停车位内停放的;在停车位内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在机动车道或在未施划停车位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区域停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拖移车辆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7日
来源:光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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