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2019年光山县农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水稻生产及特色农业项目公开、公正、公平、顺利有序实施,根据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资金支持水稻生产及特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在光山县县域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请有意向发展水稻生产的涉农企业和特色农业企业对照条件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山县农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水稻生产及特色农业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自筹资金两部分,其中,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金额按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2、申报内容:详见项目申报文件。 三、申报对象 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当地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 2、申报者仅限本县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单纯从事农产品营销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实施该项目的资质和能力,相关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水稻生产企业需有2000亩以上固定水稻生产基地,有厂房建设用地。特色农业企业有固定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3、水稻生产企业产品优质安全;优先选择取得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特色农业企业优先选择生产光山地方特色农产品且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没有出现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纳税及环保、诚信等问题; 6、无不良记录和违法犯罪行为; 7、2019年没承担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五、报名、申报文件的获取及申报文件的递交信息 1、报名及申报文件的出售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至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上班。 2、报名及申报文件获取地点:光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光山县城九龙西路)。 3、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下午6:00时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申报文件,遴选人不予接收。 4、发布公告的媒介:光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光山县电视台。其他媒体转载、转播只供参考,遴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报名时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申报者为委托人的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六、联系事项 1、遴选人名称:光山县农业农村局 2、遴选人地址:光山县城九龙西路 3、遴选人联系方式:程先生 1383761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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