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16日22时30分,信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接报警: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建设路小南门某KTV内有人在吸食毒品。
接警后,特警支队案件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在该KTV二楼一包房内将涉嫌吸毒人员张某、王某、闫某、李某、潘某等人控制,并口头传唤至信阳市公安局办案中心。经现场对张某等5人的尿液检测,五人的尿样检测结果为氯胺酮阳性,该五人对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 小编只能说,真的 no zuo no di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南省公安厅禁毒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相关标准之规定,对张某、李某、潘某行政拘留十日;王某、闫某行政拘留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潘某、李某进行责令社区戒毒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对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张某立案侦查。 吸毒有害大家都知道, 但大家知道毒品有多可怕吗?
小编提示
发现疑似吸毒人员 请不要慌张,避免正面冲突。 ☞迅速离开涉毒环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向公安机关举报。 ☞远离涉毒人群,避免过多交往。
☞告知其家人,帮助其远离毒品。
小编教你【十招】识别吸毒人员 ⑴无故旷课、矿工,学业成绩、纪律或工作表现突然变坏; ⑵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⑶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⑷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崇; ⑸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如注射器、锡纸、切断的系管、烟斗等); ⑹为遮掩收缩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带太阳镜; ⑺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长期穿着长袖衬衣; ⑻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挣,身体消瘦; ⑼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质量差; ⑽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