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由法制日报社与信阳市委政法委、综治办、法学会、信阳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大型公益活动争做“守法崇德美少年”落下帷幕,10名青少年荣膺信阳首届“守法崇德美少年”荣誉称号。
活动与今年5月22日正式启动。面向全市10个县区所有中小学生(职业高中)寻找孝敬长辈,遵法守纪、勤奋学习、自强不息是守法崇德楷模。 主创人员先后与罗山,息县、潢川、新县、光山、羊山、浉河区委政法委、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到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讲座,用演讲会、文艺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引领中小学生学法守法、崇德向善,做一位守法纪有道德的新一代小公民。
信阳首届“守法崇德美少年”
胡淏南,12岁,信阳市浉河中学七年级(11)班学生。他是一个有孝心的孩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从点滴小事做起,给父母的一杯清茶,端给他们的是一份贴心;给爷爷奶奶一个个关切的话语,送给他们一个又一个慰藉,他用孝顺的行动为画出最美的轨迹。
蔡宜彤,10岁,河南省信阳市第二实验小学五(二)班学生。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她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她还是一名小小爱心志愿者,经常利用节假日到潢川县“爱心家园”等福利机构参加义务劳动,奉献爱心。
岳思源,11岁,河南省新县三中七(10)班学生。她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法、守法;她孝老爱亲,独立能力较强,能主动替父母分担家务,积极参与社区义务劳动,帮助有困难的社区老人;她关心集体,珍惜集体荣誉,热爱公物,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邬元琴,14岁,河南省光山县高二(1)班学生。她守纪律,有集体荣誉感她有礼貌,团结同学,有爱心;她尊重师长,体恤父母,即使父母不在身边,她也并没有放纵自己,而是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她主动在学校食堂勤工俭学,以自己的能力来减轻父母的负担。
胡书馨,12岁,河南省信阳市第九中学八(7)班学生。她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她助人为乐,有强烈的责任感;她弯腰捡起地上的碎纸片,随手拔起土地上的杂草;她学习时,勤学善思,认真不马虎,学习成绩优秀。
张慧君,河南省光山县第二初级中学九(14)班学生。她尊敬师长,勤奋好学,文静善良,独立自强;她是父母眼中知冷知热的贴心“小棉袄”;她懂事孝顺,尊老爱幼;她还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和热心公益自愿者。
宋好,10岁,河南省信阳市第三小学五(七)班学生。她是一名优秀的小学生,从小就树立了明确的学习目标和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她是一位优秀的班干部,老师的得力小助手;在家里她是个勤劳乖巧的好孩子,同时,她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孩子。
王柄钦11岁,河南罗山县第一实验小学六(5)班学生。他是父母眼中的孝心儿子,是老师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是同学们最信赖的知心朋友。是一名少年先锋队队员,时刻以《中国少年队队章》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
李明阳,10岁,河南省息县淮河办事处中心校五(3)班学生。他关心,热爱班集体;他主动和学困生结对子,帮其找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他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扶老携幼;他勤俭节约,常常会把自己节俭下来的钱捐助给有困难的人。
周诗颖,15岁,河南省潢川县第二职业高中高铁(1)班学生。她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家里,她是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独立自强,勤俭节约的好孩子;在学校,她勤奋学习,心系集体,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在社会,她是位诚实守信, 学法守法、守纪遵规,热心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的崇德守法美少年。 来源:平安信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