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经“三审三公示”及“联审联批”初审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同时在光山县政府网站、光山县住建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请于2025年6月3日前向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举报,经核查属实,给予奖励。举报、监督电话:0376-8582898
联系人:刘 强 陈 蕾
地址: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房受理室408)
光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5年5月28日
申报条件及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名单:
一、申报条件要求
1、具有县城规划区居民户口(非农业户口);
2、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
4、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