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教育系统2024年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省、市关于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精神,为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现就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生行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各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2.坚决整治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相关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谋取私利。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招生掮客”“教育黄牛”,联合相关部门对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明码标价”承诺入学、分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打击。
4.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5.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组织招生,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和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名义“掐尖招生”。
6.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7.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或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8.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信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76-6225004,0376-6225005。
接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