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在全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招聘商务中心区司法所、十里司法所、仙居司法所、寨河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各1名,共计4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会使用电脑;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公民;4.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服务相关工作经历,并熟悉电脑办公的人员优先招聘。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一年一聘用,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二)聘用期间,实行固定生活补贴与案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被聘用人员仍按照聘用前原参保渠道参加个人医疗、养老保险;案件补贴按照光山县司法局、光山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光司字〔2019〕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本次招聘采用个人申请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相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附照片)等相关材料,到光山县司法局三楼政治部报名。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核对完毕后退回。县司法局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进行组织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光山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光山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来源:光山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