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通告 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上级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林业茶业局组织实施对本县域内的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为维护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期间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二、飞防区域 光山县境内。四界范围:东至106国道与潢川、商城交界处,西至竹竿河东岸,南至与新县交界处,北至312国道沿线与息县、罗山交界处。 三、注意事项 (一)飞防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造成损害。 (二)在飞防期间飞防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漂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 (三)飞防用药(康宽、甲维盐·灭幼脲、甲维·除虫脲、苦参碱、杀铃脲),均为生物农药,经多年实践对人畜无害,但对桑蚕、蜜蜂等有一定影响,请各乡镇(街区)通知本辖区养殖户(包括棚内、室内养殖)提前自行采取防范措施,将蜂箱移外县放养;不要在喷洒药物有效期(7天)内采集桑叶,面积较大的桑园,请提前向乡镇(街区)报告,以便及早划定飞机禁喷药区。 (四)县飞防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376-8858517、0376-8858522。 特此通告。 光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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