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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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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4 17: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属高校:


为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全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备案依据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3号)等有关政策进行评审计划备案。

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202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及未来2年拟申报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人社部门备案并上网公示,作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的依据。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限制,在相应空缺岗位内依据岗位条件及聘用有关政策予以聘任。

单位人员变动情况截止到2023年5月底。当年无相应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不报备年度评审计划。


三、备案程序

(一)市直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市人社部门报送职称申报评审计划纸质备案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备后,单位经办人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录入本单位“202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2023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表》(见附件1)、2023年度最新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原件,上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经办人在系统中审核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上报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人社部门备案。

(四)人社部门对各单位上报备案的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复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进行公示。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不予备案。

涉及重塑性改革的事业单位请按照改革后最新机构编制事项完成岗位设置变更后,再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传《2023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表》。


四、备案时间

市直事业单位(包括实行职称自主评审的高校、党校等)备案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县区事业单位备案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五、绿色通道

符合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相关政策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见附件3)。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有关材料由区县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集中上报:1.《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专设职数申请表》1式3份。2.《信阳市职称晋升“绿色通道”汇总表》1式2份及电子版。3. 农村教师申报须提供人事档案。 

(二)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人员,按年度工作安排提供有关材料。

(三)其他系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有关材料由区县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集中上报: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1式3份。2.《信阳市职称晋升“绿色通道”汇总表》1式2份及电子版。3. 申报“绿色通道”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六、评审时间安排

2023年度各县区有关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计划一次性上网公示后,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按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保证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事业单位作为用人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公示后报备,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涉改单位或机构编制事项有变化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变更岗位设置方案,并依照最新岗位聘用情况进行申报。不得违反规定无空缺岗位申报评审计划,不得只评不聘(评聘分开系列除外)。

(二)落实审核责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切实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不得额外增加限制性条件。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审核,督促用人单位正确行使自主权,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加强指导监督。人社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对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坚持备案一次完成、一次上网公示制度,及时上网公示。对未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不予备案,对逾期未按规定报备的视为单位当年不申报职称评审计划。本年度的评审计划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不再受理跨年度报备。


附件:1.2023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表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专设职数申请表
3.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4.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2023年度信阳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汇总表
6.信阳市职称晋升“绿色通道”汇总表

2023年5月31日

来源:信阳市人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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