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欢乐五一•惠享光山”光山县2023年电子消费券公告
餐饮、住宿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3日,共计120万。
1.餐饮消费券。发放餐饮消费券100万元。其中50元券合计2000张,消费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100元券1500张,消费满400元及以上可使用;150元券2000张,消费满600元及以上可使用;200元券1000张,消费满800元及以上可使用;300元券400张,消费满1200元及以上可用;400元券200张,消费满1600元及以上可用;500元券100张,消费满2000元及以上可用。 2.住宿消费券。发放住宿消费券20万元。其中30元券1000张,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60元券1000张,消费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100元券1100张,消费满300元及以上可使用。
详情名单见建行生活APP光山消费券主题页面(本消费券适用于方楼公园户外烧烤音乐节消费)。 所有消费券有效期2天,第一轮消费券4月29日上午9:00发放,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23:59。第二轮消费券5月1日上午9:00发放,有效期至5月2日23:59,以此类推,第五轮消费券于5月3日上午9:00发放,有效期至5月4日23:59。
餐饮、住宿消费券自领取生效。消费券有效期2天,在有效截止日前使用。消费券每人每轮限领各1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消费券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可在指定商家使用,每次消费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已领取但过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系统将作废收回。领取的消费券,可与实体商家提供的打折优惠活动叠加使用,在本次活动结束后仍未使用的消费券将收回。
来源:智慧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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