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的公示“双减”工作以来,我市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体育类培训机构治理不断深化。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双减”办《关于迅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卷钱跑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公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据2022年4月份出台的《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学员与校外培训机构因收退费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渠道解决:4.根据与校外培训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体育主管部门等协调有关部门按程序处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举报人可通过畅通反映渠道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反映诉求问题。平桥区教育体育局 3800310(监管股)、3800283(业余体校)羊山新区教育体育局 6551165(基教股)、6656097(督导股)潢川县体育服务中心 3931740、13183379265商城县教育体育局 7976056(体育中心)、7976017(监管股) 来源: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