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受疫情影响,河南交警推出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理举措。各位车主驾驶员注意,之前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办”政策将于2023年3月1日停止执行。自3月1日起,不再允许延期办理。 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审车、报废、原号牌保留、互联网预选号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期满换证体检、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注销、学习驾驶证明、满分教育等10项业务均可延期6个月办理。一转眼,半年过去,生产生活秩序早已恢复正常,延期政策也即将结束。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原号牌保留期满的;有以上情形的车主,抓紧时间通过“交管12123”APP或前往车驾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依法给予罚款处罚。逾期一年以上、三年(含)以内: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方可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逾期三年以上:驾驶证将注销,需重新参加驾驶证考试获取新的驾驶证。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河南日报、郑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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