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罗艳
公诉席上唇枪舌战,抗疫前线风雨无阻,校园社区奔波忙碌,悉心呵护“花朵”绽放……这是光山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罗艳留给同事们的印象。
十年来,她成功办理各类未检案件400余件,突出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负责控申工作以后,她带领部门同志规范办理来信来访100余起。她用耐心和温情,展示了一名检察官的铁肩柔情和使命担当。
“为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我们部门建立了‘一中心两基地’,即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帮助了多名未成年人。”提起此事,罗艳清秀的面庞满是自豪。
罗艳饱含深情地讲述了她办理的周某盗窃案。由于母亲早年出走杳无音信,爷爷、父亲、奶奶先后去世,16岁的周某和两个上小学的弟弟共同生活。对于周某家庭的特殊情况,罗艳及时向上级院请求指导,后市、县两级检察院未检干警多次前往周某家中,送去学习和生活用品,对周某进行思想教育,鼓励兄弟三人树立生活信心,并牵头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周某兄弟三人的监护和生活问题。
为帮助周某更好回归社会,检察机关就拟不捕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后依法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仪式后,民政部门认定周某三兄弟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直到成年或大学毕业之日止。周某的叔叔与民政部门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愿意监护三个孩子的生活。周某也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就近学习技术。
2022年3月,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罗艳与同事在未成年人关爱中心对周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向其赠送《平凡的世界》等书籍。此时的周某与案发时判若两人,他向检察官再三表示感谢,承诺一定会努力奋斗,不辜负检察官的关爱。该案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并被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推荐为第六届“守护明天”典型案例。
近年来,光山县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突出,2022年初,该院被最高检、民政部确定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深度合作试点的全国五个检察院之一。在开展试点工作中,罗艳带领未检部门与民政部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沟通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帮助10余名困境未成年人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或低保政策,对疏于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或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给信访群众的‘定心丸’,我们必须有效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阶段,为一方和谐贡献检察力量。”罗艳坚定地说。
工作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一直是罗艳的关注对象,通过多元司法救助有效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是罗艳努力的方向。
讲起王某司法救助案,罗艳语气低沉。王某是国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其女儿小花被性侵后,家庭生活更是雪上加霜。罗艳了解情况后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其申请救助金30000元。
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罗艳带领未检部门迅速开展调查走访,核实被救助人家庭基本情况,确保准确救助。同时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花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重拾生活信心。
通过救助,王某一家的经济困难也得到缓解。王某感激地给检察长写信说,在其最困难、最无助时,是党和检察机关的温暖让其重拾生活的信心,他一定会努力将孩子培养好,相信生活会越来越好。
“检察机关坚持司法救助的效果导向,对被救助人不仅给予经济上的救助,还要从心理上给予多重帮助,让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暖。这条路还很长,我会继续努力,不负韶华,不负使命。”罗艳语气铿锵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