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群众环保过节、平安过节,营造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助力蓝天碧水保卫战,近期,光山县公安局槐店派出所民警辅警深入辖区超市、小卖部、村代销点及居民家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清查。通过工作,群众主动上缴花炮9个,儿童烟花爆竹5箱,签订《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承诺书》1000余份。 2月3日,经民警调查发现,槐店乡盛湾村陈湾关某以45元的价格售卖一挂鞭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光山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通过教育,违法行为人关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接受处罚。 2月9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槐店乡某超市存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经调查确认李某有非法储存、销售花炮1箱,鞭炮1挂,光山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来源:平安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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