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柴油货车实施禁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移动源污染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柴油货车采取禁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1日-3月13日。 二、限行区域 信阳市全域范围(含县区)。 三、限行规定 (一)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其中,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燃气公交车上路行驶。 (二)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 纳入移动源白名单车辆可在本市通行。 2. 电动货车等新能源货车可通行。 3. 本市内高速过境车辆不受限行限制。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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