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的安全,避免出现交叉感染,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要求,现将医院门诊、住院部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入院要求
1.入院实行“两码联查”,进入院区需主动出示健康码及信阳场所码并携带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乘车人员除急危重症病人外均下车扫码走人行通道,电动车等车辆停在院外指定地点(配合安保人员管理)。
2.就诊时配合医生进行病史调查、流行病学调查,如实陈述病史及活动轨迹。
3.发热病人(体温≥37.3度)、中高风险地区来院人员,请到住院部6号楼旁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诊管理
1.请广大群众错峰就诊,城镇居民或不需空腹做检査的群众请避开就诊高峰(早上8:30-9:30),提倡下午就诊。
2.就诊时请自觉配合医院执行“一医一患一室”管理。如有特殊需要,由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保持一米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3.在窗口办理出入院手续、取药、缴费时请自觉保持一米距离。
三、病房管理
1.需住院患者,请按照接诊医生医嘱进行病人及陪护人员的核酸检测(门诊院内南侧核酸采样区采样),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再办理住院手续。
2.住院后,提倡无陪护,最多固定一名陪护。陪护人员实行“三证”管理,即“身份证+陪护证+核酸检测证明”。请服从病区管理,不串病房,不乱走动。
3.陪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
4.为了保证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请勤洗手,戴好罩,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5.疫情防控期问,病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探视,提倡使用电话、微信、语音、视频等方式慰问。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拒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在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遵守规定的人员,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医院安全、患者健康,请您自觉配合并遵守上述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光山县人民医院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