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按照县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安排,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继续组织执法人员,以司马光路、紫水大街、滨河北路、官渡河产业集聚区航空路为重点,继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交通秩序整治情况 12月4日,4个路段共处罚机动车违停38起,纠正劝离违停车辆32台,查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120起,拆除非机动车加装遮阳棚180起、规范共享单车停放66辆。 1、司马光路路段。由路长、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班子成员邹生带队,出动警力14人、交通执法人员4名,对大广高速光山东出口至县一高路段进行整治。该路段共处罚机动车违停15起,纠正劝离违停车辆8台,查处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24起,拆除非机动车加装遮阳棚95起,规范共享单车停放23辆。 
2、紫水大街路段。由路长、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周荣明带队,出动警力12人、交通执法人员4名,对牌坊东路口至紫水桥南,沿230国道至司马光油茶园东入口进行整治。该路段共处罚机动车违停1起,纠正劝离违停车辆8台,查处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50起,拆除非机动车加装遮阳棚24起,规范共享单车停放15辆。 
3、滨河北路路段。由路长、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明太带队,出动警力11人,交通执法人员4名,对紫水桥北至县委党校进行整治。该路段共处罚机动车违停20起,纠正劝离违停车辆13台,查处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21起,拆除非机动车加装遮阳棚30起,规范共享单车停放20辆。 
4、航空路路段。由路长、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良传带队,出动警力11人,交通执法人员4名,对三元光电至平煤神马新材料产业园进行整治。该路段共计查处机动车违停2起,纠正劝离违停车辆3台,查处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25起,拆除非机动车加装遮阳棚31起,规范共享单车停放8辆。 
二、督导督查情况 当日,专班组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杨坤深入城区部分路段督导整治工作,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持续营造工作氛围,推动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张玉峰,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方军到路面推动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工作督导组分两个小组对集中攻坚期4各路段人员到岗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僵尸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了交办。 
来源:光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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