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留日女生江歌遇害案进入庭审第6日,日本检方要求判处被告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此案将在12月20日宣判。
检方:陈蓄意杀人,行凶手段极其恶劣,完全没有反省。陈目的是杀刘。
陈世峰:“向江歌母亲进行道歉,会持续赔偿,直到我(陈世峰)生命的结束。”陈世峰下跪,向江歌母亲磕头,江母:“我不接受。”
陈世峰律师辩护内容:把江歌推出去的人是刘鑫,且认为刘鑫证词前后不一,不值得相信。陈方律师还指:陈行凶未造成江歌死亡。应该说是偶然的。应是杀人未遂,分类为偶然激情杀人。
未出庭陈方证人今天向法庭提交书信:陈很认真,和善。陈考日本研究生院,在我家住了三周。陈每天很早就去便利店打工,他想未来在日本公司工作。我反对他和刘交往,早知如此,应该更强烈反对他们交往。
江母代理律师代表江母陈述的最后,明确要求判处死刑。
目前来看,判陈世峰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概率非常小。
陈世峰律师对检方进行反驳,反论原稿极长,只朗读了一部分。但非常详细地对检方进行反驳。攻击计划性,并坚称刘递刀,锁门,最后等陈走了,出门洗刀柄,将刀柄放在外面楼梯上。
江母在陈律师辩论完毕后对法庭说,法官,请你们当庭释放陈世峰。审判长制止她再次发言。
检方认为本案焦点集中在:一,凶器从何而来;二,陈在哪个时间点产生杀意。并围绕这两点做了重点论证。
检方求刑20年的具体七大原因是:
①陈世峰行为恶劣,江歌脖子上有12处伤口,主要伤口从右到左刺透,深度达6.5cm-8cm;②杀人动机强烈;③陈世峰行为自私;④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⑤陈世峰是有计划性的杀人行为;⑥刘鑫开门的话,检方推测也会强制开门,杀了刘鑫;⑦行为具有报复性,没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江歌案庭审已经全部结束,将会在12月20日下午14:00宣判。
江歌母亲前律师大江洋平表示:20年对于陈世峰太轻了,在日本,有期徒刑最长20年,但是大江洋平认为,对于陈世峰,数罪并罚,只判20年,太轻了。
检方全盘否认陈世峰陈述:刘鑫递刀给江歌不合理 检方对陈世峰之前庭审所做的陈述与辩解给予全部否认。
①关于陈世峰杀人的故意性:陈世峰前往江歌家带有换洗衣物,有流血、弄脏衣物的预期;带有威士忌,不是为了和江歌共饮,而是喝酒壮胆;没用交通卡、而临时买票。没有戴眼镜戴上口罩。陈世峰熟知刘鑫、江歌打工回家的时间,是故意埋伏在三楼。如果只是等江歌,为什么不在楼下等,而是到三楼喝酒埋伏?
②关于行凶刀具:陈世峰所在大学研究室发现和凶器一样的刀具的外包装。监控显示,陈世峰在11月2日案发当天的下午6点左右到过所在大学研究室。检方推测,他是去拿刀。这一点和陈世峰之后行为以及时间推进完全不冲突;陈世峰说“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或“刀是江歌的”,首先刘鑫证言否认了这点,第二警方录音电话显示刘鑫当时精神状态非常不稳定,不可能做出这种行为;江歌事发前,在车站与江歌母亲的通话,显示江歌完全没对自己会遇到危险的意识,可以推断她不会带着刀到处走。江歌背包里也没有发现刀的遗留品。
③关于陈世峰称误伤江歌:江歌身上有多处刺伤、割伤,陈世峰是集中多次刺向江歌脖子而不是无意刺伤。因为无意刺伤后,求救是正常的,但是陈世峰不但不求救反而继续刺向江歌;江歌先用刀刺向陈世峰的说法是不可信的,因为江歌身上有多道防御伤,而陈世峰无法做出说明。陈世峰手上的伤口,不是在那个时候造成的。
陈世峰:希望这样的事永远不要再发生 陈世峰说希望社会和媒体不要凭着兴趣关注,而是多专注这件事的教训,让这样的事件永远不要再发生。
陈世锋:刘鑫,对不起。江歌,你在天之灵,对不起。(双手合十)江歌妈妈,我知道,已经完全超出了对不起的概念,知道您的伤心这辈子无法愈合,也不是我一句对不起就能愈合。
我会尽我全部个人力量,包括我个人全部财产去赔偿。我会寻求全力支持,忏悔,我会持续赔偿,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天。
李淼分析,可以索赔,一定会胜诉。但陈在日本国内财产有限,律师认为,拿到赔偿的可能性不大。案发前,陈是留学生,“常凌晨在便利店打工”(日本证人)。
大江律师也指出:陈是成人,无法回收他父母的财产。日本的判决也无法直接在中国执行,原则上就是陈在日本的财产作为赔偿。但陈是留学生,几乎没有财产,之后要进监狱服刑,因此,得到赔偿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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