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山县十里镇五里店村人丁某红因在北京市天安门广场非法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查获,其行为已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光山县公安局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2005年以来,丁某红以光山县居民朱某的养女系其走失的女儿为由,先后多次到县、市、省乃至中央有关部门非法上访。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公安机关多方调查走访,做通朱某及其养女的思想工作,并组织朱某养女与丁某红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朱某养女与丁某红并无亲子关系。面对亲子鉴定结论,丁某红并不死心,继续在全国大型活动或敏感时期赴京进行非访。
2016年6月30日,光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十里派出所再次当面采集了丁某红及朱某养女的血液样本,交由丁某红亲自送检,检测结果依然显示朱某养女与丁某红没有丝毫血缘关系。在铁的事实面前,丁某红再也无话可说,当场签字表示停访息诉不再非访。
2017年5月3日,丁某红对自己的承诺出尔反尔,再次只身前往天安门广场进行非访,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天安门广场分局已多次对其进行劝诫,并告知天安门广场非信访接待场所。丁某红完全置若罔闻,三番五次挑战法律的权威,故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5月4日,光山县公安局十里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丁某红处以10日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通过到天安门、中南海等非信访场所非法上访、缠访、闹访及到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否则公安机关定会依法打击处置!广大群众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或走合法信访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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