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坚持以质取胜,努力提高我县质量总体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不断追求卓越,根据《光山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光山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光山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县长质量奖主要授予在光山县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系认证认可、荣获国家(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认定)等质量荣誉、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二、三产业的组织。光山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农业等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或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光山县县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光山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2.企业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卓越绩效模式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在市场调研、产品开发、生产过程和售后服务各项活动中能科学、有效、灵活地应用质量管理技术和统计技术,并有提高效率、产生效益的证明;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县内同行业前十位,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中国名牌产品、河南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优秀服务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5.获得县主管部门、县工商质监局、县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1.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三年有重大质量、环保、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及服务质量、劳动保障等重大有效投诉; 4.近三年国家、省、市、县监督抽查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近三年内参加省、市、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近三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材料 光山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材料 1.《光山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3.组织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4.证实性材料; 5.电子文本一份。 四、奖励办法 光山县人民政府将对获奖单位进行公开表彰,颁发奖牌(奖杯)、证书及每个获质量奖的单位陆万元(¥60000.00)奖金。 五、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光山县质量立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九龙西路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质量股) 3、费用:光山县县长质量奖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4、联系人:王亚东 联系电话:8874852 13839718089
光山县质量立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光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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