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国外有这样一个新闻
“孩子减1公斤就能获得2克黄金” 那一刻,我看了看自己肚子 终于明白了什么叫“腰缠万贯”
最近,咱郑州也发生了类似事情, 一家商场对员工体重提出了新要求, 减肥未达到规定的,要予以罚款甚至开除。 一起看看到底咋回事。
据都市频道报道,郑州一商场员工反映,公司要求超重员工按月减肥,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除了扣发工资以外,甚至会被开除。
这项规定是在今年6月25号出台的,考核标准依据的是世界卫生组织对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标准体重等于自身身高减去105后的公斤数。
打个比方,一位身高175厘米的男士,他的标准体重应为175(厘米)-105=70(公斤)。
按照公司规定,自身体重大于标准体重百分之十即为超重。对超重的员工,自考核之日开始,每一个月份为考核周期,要求减重2公斤,对第一个月份减重不满2公斤的将进行处罚,一般人员处罚100元,主管级处罚200元,中层干部处罚300元,逐斤累加。
员工已经进行了全员体重测量,新的规定将从6月25号开始实施,7月25号将进行第一次考核测量。
对此规定,员工们议论纷纷,言语中透露着无奈:
“饥饿疗法”这种屡试不爽的笨办法又被搬了出来。一大批人又要饿肚皮了。
这项规定的出台到底出于什么目的?难道真会因为体重问题开除员工吗?
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上到高层主管下到一线维修三保人员,全部都是一个标准。因为最近几年公司体检,发现员工患“三高”的人群越来越多,公司出台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员工拥有更好的身体和健康。
据了解,公司已经对之前的考核标准做了修订。对比新旧两版:罚款项目不变,增加奖励项目,删除了开除员工的项目。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在重庆的一家传媒公司,也发布了类似的规定,要求超重员工三个月减肥10斤,达标者有奖励,未达的将予以辞退。
都市频道特约评论员王攀对此发表了评论:
1、对于企业这种强迫员工减肥的做法,不减肥就罚款,你觉得合适么?
答:减肥有奖可以,不减就罚涉嫌违法。
2、有人会觉得企业要求员工注意健康挺好的啊,而且个性化的时代,企业管理也应该个性一些,对此你怎么看?
答:企业管理可以个性,但不能随性。
对此,你又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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