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有关强化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职能、建立专业法官会议的要求,光山法院积极推动成立专业法官会议,旨在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助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服务司法体制改革大局。
2017年6月8日下午,我院举行了专业法官会议成员聘书颁发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向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的7位法官和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的9位法官颁发了聘书,并作了重要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磊主持了仪式。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审判业务骨干参加了仪式。
李辉院长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专业法官会议对于推动审判工作的重要作用,并对我院专业法官会议的开展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李辉院长强调,遇到疑难杂症,医院里有专家会诊,而今法院里也有了专家“会诊”。专业法官会议就是把脉会诊疑难案,促进疑难案件的快速审结。我院专业法官会议一定要做好、做强,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集思广益、统一尺度。组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集思广益,能帮助法官正确理解适用法律,统一案件裁判尺度,避免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法官之间判决结果出现差别很大的情况。三是认真履职,提升质效。专业法官会议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审判专业化发展,希望专业法官会议成为法官自我管理的良好平台,实现法官业务技能和水平的不断提升,打造优秀的光山法院审判队伍,提高案件质量及效率。四是发挥职能,落实责任。设立专业法官会议也是改革审判委员会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减少审委会召开次数,提高审委会的质量。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订立以后,审委会就有了一个‘过滤器’,多数案件在专业法官会议的层面得到有效解决,审委会可以腾出时间精力管大案、管大事。办案法官也要认真听取专业法官会议的意见和建议,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审理好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总之,要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的设立,使司法体制改革的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有章可循。
仪式上,张磊副院长介绍了两个专业法官会议的成立过程。他指出:按照上级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院党组及时出台了《光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意见(试行)》,并由院政治处按《意见》的要求,在全院员额法官中分别推荐刑事专业法官会议成员7名,民事和行政专业法官会议成员9名。院审判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最终研究决定了两个专业法官会议的成员,任期为两年。专业法官会议成员聘书颁发后,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就全面启动实施,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要在运行过程中结合院整体改革进程态势,不断进行完善和创新,探索和提高,助推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