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8日14时许,安徽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韩某报警称:2016年12月初,一名自称“李林”的男子通过微信与其公司的招商人员联系,称能够为其代销羊初乳,韩按照对方预留的地址将价值13600元的羊初乳邮寄到光山后,发现“李林”的手机号已停机,无法联系,发现被骗。 民警多次前往信阳、潢川等地查证,通过认真梳理,4月10日,成功抓获涉嫌利用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2岁,开封杞县人)、刘某丽(女,34岁,开封杞县人)。经审讯,李某、刘某丽二人对其利用微信聊天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羊初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二人已被光山县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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