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发布,宣布我县正式进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代。 《通告》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即日起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按程序办理、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同时,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不再受理相关权利登记申请,停发相关权利证书。《通告》还“回答”了社会各界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一是县国土局为全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二是“老证”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的簿证不换;三是确保平稳过渡,2016年12月31日前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已经受理的相关权利登记申请,仍然原受理的部门按照原登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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