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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公安局成功侦破15年前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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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9 17: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8日,光山县公安局利用新技术,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排查,锁定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江(男,41岁,信阳平桥人),并抓获归案,成功侦破光山“2001.10.16”命案积案,为全县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2001年10月16日上午,光山县城关花园巷75号发生一起命案:替房主曹某红看门的妻姐孔垂凤(时年46岁)被人杀死在家中。接报后,光山县公安局迅速组织侦技民警开展侦查工作,在随后的十多年中,光山县公安局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侦破,特别是命案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光山县公安局先后多次组织力量进行积案攻坚,均未取得突破。

   2016年10月份以来,全省新技术逐渐在实战中投入运用,并逐步在实战中投入应用。光山县公安局立即着手,对历年来未破的重特大案件,特别是命积案全面“回头看”,对现场提取的物证及时送检。2016年10月24日,市公安局通过新技术发现了重要线索。获悉线索后,光山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以主管刑侦的副政委向正海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专案侦查。案件侦查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犯罪侦查支队长邸世忠带领刑科所专家先后两次到光山分析、指导和督导案件侦破工作,要求光山县公安局加大工作力度和进度,力争年前侦破此案。光山县公安局局长杨春历、政委何祥仁多次听取侦破工作汇报,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案件侦破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一是对案件现场进行“回头看”;二是派出工作组赴湖南等地重新调查访问;三是对当时证人再次走访,确定作案人数和体貌特征。经大量工作,祖籍光山、居住信阳的曹某江有作案嫌疑。

   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员秘密开展侦查工作。侦查发现:曹某江,男,1975年人,祖籍光山县槐店乡,3岁后到信阳生活,符合当年走访时群众反映的嫌疑人体貌特征。曹某江作案嫌疑迅速上升。根据对曹某江的活动轨迹分析,在案发后曹某江就前往新疆务工。

   2016年12月6日,专案组调查了解曹某江儿子曹某峰是信阳市某中学学生。侦查员立即赶赴信阳,在平桥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侦查工作,最终确定曹某江是“2001.10.16”命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6年12月8日,侦查人员获悉曹某江因母亲去世,已从新疆返回光山奔丧,由于在本地没有住所,下葬之后可能立即返回新疆。刻不容缓,稍纵即逝。副政委向正海立即带领专案组民警,会同槐店派出所将曹某江抓获归案。

   党委委员、刑警大队长杨颢亲自担任主审,突然发问,直奔主题,曹某江冷汗直冒。审讯人员步步紧逼,经过一番政策攻心,出示相关证据,在近两个小时的较量后,曹某江如实供述了当年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江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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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8 14: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五年了!现在才抓到人!真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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