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文广旅局关于集中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各旅行社、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为整治旅游行业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我局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无证导游: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导游证件; 2.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 3.擅自变更行程: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甩团; 4.组织非法活动: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5.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讲解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 6.诱导消费: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7.强制消费: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 8.价格欺诈: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 9.服务标准不符:服务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 10.合同违约:不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增加自费项目、降低服务标准;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受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376-8872435 邮箱:gsxwglj@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确保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光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