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光山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春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4月8日上午,交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货车(牌号豫A1260N)驾驶员存在严重疲劳驾驶行为,执勤民警在城区兴隆北路一物流点附近将该车查获。询问中,驾驶员承认自己为赶时间连续驾车近11小时的交通违法事实。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责令其立即休息。执勤民警耐心向其讲解疲劳驾驶的危害性,驾驶员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表示以后不再疲劳驾驶,自觉做到安全守法出行。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之后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开车,尤其是凌晨时段,白天则要注意避免午后时段; 疲劳驾驶是潜伏的“隐形杀手” 驾车出行 一定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确保良好的身体状态 如果感觉困倦、状态不佳 请及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
来源:光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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