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平桥勤务大队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在以下地点启用区间测速违法行为抓拍:
1.S213省道洋河段382公里300米南向北区间测速(大型车辆限速60KM/H,小型车辆限速70KM/H)。
2.S213省道洋河段379公里50米北向南区间测速(大型车辆限速60KM/H,小型车辆限速70KM/H)。
二、在以下地点启用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抓拍:
1.S213省道洋河段382公里300米南向北
2.S213省道洋河段382公里300米北向南
3.S213省道洋河段379公里50米北向南
4.S213省道洋河段379公里50米南向北
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于2023年11月13日正式启用,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信阳市交通警察支队平桥勤务大队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