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获悉,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评估认定结果公布,信阳市2所学校被认定为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9所学校被认定为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各地推荐的示范校、特色校申报学校进行了初评、现场答辩、实地评估、复评复审等,根据最终结果,认定三门峡市第二中学等50所学校为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春晓小学等150所学校为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
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 (信阳市)
信阳市第三小学 新县第一初级中学
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 (信阳市)
光山县第十完全小学 光山县第五完全小学 平桥区第八小学 息县第十一小学 息县第十小学 潢川县第三小学 新县八里畈镇初级中学 固始县第一小学 固始县第十三小学
省财政按照示范校每所100万元、特色校每所50万元进行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示范校、特色校在区域内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合作共建机制,促进整体提升。 各地要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各学校要按照创建标准和使用规划,细化项目,强化执行,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安全高效。省教育厅将对奖补资金的使用实施中期评估、期满验收,重点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和创建效果进行实地考核,对未按规定落实要求和使用奖补资金或未达到预期创建目标的学校,予以摘牌并在全省通报。
被认定的示范校,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校提交的三年创建计划,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等方面走在前列。 要结对帮扶不少于3所同学段的薄弱学校,共享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机制、教学方法等资源。 形成一批关于学校科学管理、学生全面发展、教学改革有效等方面的创建成果。 组织区域内学校开展关于学校管理、教学改革、学校及学生评价等内容的研讨活动,带动更多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内涵发展、质量提升。 原则上,每所示范校要在创建周期内至少举办或承办1次办学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充分展示本校内涵发展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被认定的特色校,要高标准完成学校提交的三年提升计划,持续加强特色建设,通过特色凝练、升级,形成独特亮点和出彩点。 要结对帮扶1至2所区域内开展相同或相似特色的薄弱学校开展活动,定期指导工作,共同提升,为区域学校提供可资借鉴的特色建设经验。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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