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
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河南师范大学,厅直属实验学校,河南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依托省教育厅2013-2020年认定的104个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520名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同时,依据各市县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我厅对名额进行了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1〕220号)中规定的相关条件遴选。
三、培育形式
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采取“集中通识研修+学科联盟理论研修+中原名师工作室跟岗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研修5天,由河南师范大学负责;学科联盟研修和跟岗实践为期1年,分学段学科由相应中原名师工作室学科联盟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培育对象,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程序进行,并应于2023年8月1日前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培育对象遴选工作。
(二)河南师范大学负责项目的整体统筹实施,要指导各中原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组建学科联盟并开展相关工作,协调安排2021及2022年度中原名师加入学科联盟(没有相应学科的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安排)、跟岗学习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工作,加强对培育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三)各有关中原名师工作室要认真总结2022年度培育工作,并结合培育对象特点和工作室发展目标,研制2023年度培育方案,确保培育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措施有力、效果显著。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培育方案请于7月30日前报省级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
(四)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结合中原名师工作室意见,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公布后,统一组织实施。同时,将持续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对中原名师工作室项目实施进行过程视导,过程视导成绩将作为中原名师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市县培育对象注册完成率、报到率及选送质量将作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年终绩效评价、下年度项目引导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本项目由省教育厅提供专项经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经费标准(集中培训400元/人/天;中原名师工作室1万元“师带徒”工作补助)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培训经费。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保留经费使用原始单据备查,确保专款专用。
遴选培育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肖向毅、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770。
省级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河南师范大学)联系人:李永青,联系电话:0371-3326176;电子邮箱:hnsdpx@163.com。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