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上路,本就隐藏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若驾驶员再无证驾驶,这危险系数……,无证驾驶这样的车上路简直就如同流动的定时炸弹,让人不寒而栗。
2023年1月29日16时20分,光山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收到系统预警,豫S7B**2轻型厢式货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正沿106国道白雀园镇路段由北向南行驶。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立即前往,成功将该车辆拦停检查。
经核查,该车驾驶人郑某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车辆已达报废标准,不得上路行驶。在证据面前,郑某对自己无证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对郑某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其驾驶报废车辆、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不符合环保要求。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来源:光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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