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1日23时45分许,驾驶人李某(身份证号:41152219******0035)驾驶豫S7J7**小型汽车沿光明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牌坊路口被交警拦停检查,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显示李某驾驶车辆时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对其B2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 2022年07月02日00时05分许,驾驶人方某(身份证号:41152219******7538)驾驶一辆豫A60S**沿光明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牌坊路口处被交警拦停检查,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显示方某驾驶车辆时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对其C1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 2022年07月07日20时52分许,驾驶人张某(身份证号:41152219******0938)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沿牌坊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牌坊路与正大街交叉口处被交警拦停检查,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显示张某驾驶车辆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对其B2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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